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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堤外损失堤内补

发布于:2020-07-07 11:05:14 来源:统计微讯

国务院办公厅上周印发了《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此举不仅来得及时,而且针对性很强,条条措施正中外贸企业困境要害。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冲击,我国外贸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起初是国内疫情突发,眼看着堆积的外贸订单无法按时交付心急如焚;之后终盼到内部疫情缓解员工陆续返岗得以复产,却又因外部疫情告急导致物流阻断、订单延迟或取消。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制造业新出口订单指数低至33.5%,紧接着5月份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由升转降,部分出口占比较高的行业出口交货值下降幅度达10%以上。

    

外贸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牵涉近两亿人的就业问题,占全部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3强。面对众多企业陷入困境,“稳、保”工作何处着力?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外贸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的系列举措,恰应了中国一句俗语——“堤外损失堤内补”,这无疑是一个绝佳的思路。

    

中国改革开放前30年,注重的是吸引外资和产品出口,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就不断致力于向发展内需转变。两年前,我们又在全球首创了国家级的进口产品博览会,而这一切,都基于我国已有的雄厚经济实力和多达4亿人的庞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底气办进博会,说明我们已实现了从“搭车”到“让别人搭车”的转变。那么,当我们自己的外贸企业在这“非常时期”遭遇“非常困境”的时候,开放内销大市场也就自然而然成为我们情理之中的必然选择。

    

但是,“堤外损失堤内补”道理虽然简单,做起来却并不容易。由于内外贸市场环境不同,只管低头生产从不为“渠道”操心的外贸企业在拓展内销市场方面并不摸门儿。而且,由于一直是“贴牌生产”,东西再好却没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形象。此外,外贸订单委托加工的产品要想内销,还面临着知识产权方面的限制和约束。

    

针对这些难点,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实施意见”做了全面安排。以“自我符合性声明”解决了市场准入的便利化问题;以“三同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的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的宣传推广解决企业品牌建设问题。该意见同时还明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相关指导和服务,支持外贸企业与品牌商协商出口转内销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等问题。

    

事实上,一直以来“出口转内销”在消费者心目中往往是“物美价廉”的代名词,不少经验丰富的消费者会专门打听哪里有“外贸产品”销售。而当国人作为旅游者在国外购物时,也常常会发现自己中意的“洋货”其实是“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

    

因此,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政策措施,不仅可以帮助外贸企业有效脱困,也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要的两得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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