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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5统计督察组向广西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发布于:2021-04-28 13:26: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1322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5统计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来运通报督察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5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南宁、北海、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825日至97日,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5统计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得到进一步保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体制不断健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改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督察过程中,广西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实施协统员、首席统计师(员)制度,基层能力明显提升。

督察发现,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区和部门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少数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有差距,个别市县未严格执行《意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有关要求;二是统计部门独立开展统计调查职能在一些县级单位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一些部门统计较为薄弱,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三是防惩统计造假机制尚不够健全,一些延伸督察地区未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警示教育不够;四是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

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4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三是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受鹿心社书记、蓝天立主席的委托,秦如培向督察组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表示,督察反馈意见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改革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所做的工作,严肃客观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秦如培表示,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秦如培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整改措施、严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为广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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