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6-20 11:37:09 来源:山南市统计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创新优化消费环境,积极推动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消费潜在需求逐步释放,全市消费品市场开局良好。
一、全市消费市场增势良好。全市紧抓元旦、春节等传统消费旺季,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扩大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全省消费品市场保持良好增长态势。1-2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亿元,同比增长12.6%,分别高于上年全年(6.9%)、同期(-4.8%)5.7、17.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8.6百分点,低于全区(13.8%)1.2个百分点,总量、增速均位居全区第4。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2.6亿元,同比增长12.9%;餐饮收入0.9亿元,同比增长8.5%。
二、消费提振效果持续凸显。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33.3%,比上年同期加快143.4个百分点,比2024年全年加快139.7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6.8%,比上年同期加快75.8个百分点,比2024年全年加快33.6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3.9%,比上年同期加快85.6个百分点,比2024年全年加快34.3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4%,比上年同期加快48.7个百分点。以上四种商品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7.4个百分点,拉动力比上年同期提高11.9个百分点,比2024年全年提高7.9个百分点。
三、绿色消费、智能消费较好增长。在通讯器材类中,智能手机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8%,比上年同期加快48.8个百分点。在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1.7%,比上年同期加快99.2个百分点;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1.7%,比上年同期加快120.1个百分点。
四、部分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服装(含鞋帽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87%、41.1%、8.4%,比上年同期分别加快136.8、96.7、103.3个百分点。以上三类商品合计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7个百分点,拉动力比上年同期提高20.8个百分点,比2024年全年提高6.6个百分点。
五、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增势良好。随着假日出行持续活跃,油品类消费增长较快。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实现1.42亿元,同比增长28.8%,比上年同期加快35.9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51.5%。
1-2月,尽管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良好态势,但也应看到,部分商品销售较为低迷,消费稳增长仍需加力。下阶段,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促消费政策,持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消费品市场持续扩大,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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