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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督察实施办法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发布于:2019-08-23 10:31:40 来源:山南市统计局

718日下午,市统计局党支部召开第十九次学习会议,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实施办法》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细化和具体化,对统计督察组织机构、督察组及其组成人员、督察实施方案、问题整改和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办法》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统计督察的各项要求,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言行,自觉严格遵守纪律红线。要严格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丶一公开”原则,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二要精心组织学习。要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将《实施办法》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三要坚持依法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进一步加大数据审核、核查工作力度,把控好统计报表的生产线、督察线、处理线,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忠琼主持,副局长黄辉进行了专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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