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3-21 16:14:55 来源:山南市统计局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市统计系统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法治观念,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学习贯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
1.加强学习教育。一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专题学习4次,做到有符合实际的内容,有记录、有体会。通过学习,切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上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南、法治山南。2023年,组织各种学习33次以上,其中法治学习18次,撰写心得体会3次,专题研讨5次。
2.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以法治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制定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机制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的进一步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统计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共同推进,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法治学习
1.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完善《山南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山南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山南市统计局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试行)》《山南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对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制度安排。
2.规范学习教育。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办公室、党支部、执法监督科以会议集中学、业务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安排学习教育,确保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全面学习。并不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交流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内容涵盖党建、宪法、民法典、时事政治、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年初以来,已集中学习7次。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效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本领域学法用法工作。
1.抓好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宣传。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助推统计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施行统计法进党校。在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把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列入每年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相应主题班次教学计划中,并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以来,已专题授课4次,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法律的表率。
2.形式多样地开展统计法普法活动。一是注重统计法律法规的日常学习。做到开会必学法,在各种集中开会、学习之机传达、学习、强调依法行政要求,掌握统计工作法定职责,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二是利用重要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解读法规常识,提升统计法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三是借助新媒体宣传统计法。利用山南市统计局门户网,上传法规条文、转载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统计督察相关情况,提升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四是开展统计法专题讲座。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综合业务培训,加强学习。全年,共组织各种培训30余次,受训人数达1500余人;五是注重嵌入普法。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调研、数据核查等时机嵌入统计法宣传,让统计法律法规渗透到统计工作的各个层面;六是编印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宣传手册,方便社会公众学习、认识统计法,全年,发放各类宣传册4000余册。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法治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和我局实际,审定印发了《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二是更新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做好政务服务。积极与自治区统计局执法处衔接沟通,更新后,我局权责清单有2项(对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职权),无政务服务事项,无行政许可事项,无电子证照事项。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积极上报市政府和区统计局主管法治工作机构备案审查,并及时清理废止过期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截至目前,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山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山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山南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在山南市统计局门户网上公布执法人员信息,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按照统计法确定的执法事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做到提前下发通知书、填写送达回执、亮证执法且保证2人以上,认真核查统计数据,填写资料清单,用文字、照片、记录仪等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并按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保障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在门户网上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无主观故意和违法后果轻微的免于处罚,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执法人员管理情况。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线下培训、网络学习(法治教育网)等形式,确保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专题学习不少于40学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全年,“双随机”执法检查23家。五是严格落实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报送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要求公布。六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以来,每年与西藏谦卓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倪立峰、雷艳玲两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负责解读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行政执法文书等日常法律事务,发挥咨询顾问及法律把关作用,确保依法行政。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法治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对推进全市统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统计具体工作,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统计服务,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法治审核人员、业务骨干等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需要加强培养,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各种疑难、复杂工作的能力。二是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如办案水平、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需要,特别是实行联合“双随机”执法以后,对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方式创新不够。部分县(区)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部分企业,对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掌握不够、部署不力,对中央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对统计调查制度内容掌握不全面,部分统计指标含义理解有误,致使统计工作开展滞后,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不规范,源头数据质量存在隐患。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制定印发《山南市统计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职责清单》,充分发挥领导统筹作用,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执法科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局领导统筹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全年,共审定34件重大事项;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执法程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执行“三个规定”。五是注重学法用法。统筹部署各类学法考法活动,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通过各种跟班、培训、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学好用法治思维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年初以来,组织统计专业人员到区局跟班学习3人次,县局到市局跟班学习6人次。参加线下学法考试1次、线上考试8次,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和规范化建设,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强化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二是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邀请专家、教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二)提高工作质量。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直面当前统计工作中的矛盾、破解制约统计事业发展的瓶颈,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一是要发挥统计部门的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为扎实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基础。二是要提高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提供准确统计数据的严肃性、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杜绝漏报、瞒报;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拒绝虚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四是要加强数据监测、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纠正。五是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有效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加强《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切实防治统计造假。增强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和企业依法统计意识,在统计业务培训中加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内容,增强各级统计人员对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解,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断增强统计人员、统计对象的法治意识。二是继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促进法治统计建设迈向新高度。
(四)抓好督察整改。结合西藏自治区开展首轮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持续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筑牢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和制度体系,以保障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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