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山南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山南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加强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执行情况和对地方统计法规的监督检查;强化政府统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能和统计信息分析、预测、咨询的服务职能。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调查计划和自治区制订的全区统计指标体系;审定部门统计标准;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定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3、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普查,统一协调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4、负责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同时根据需要整理并提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统计资料。
5、统一核定、管理、保存、印制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共享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统计系统和部门及行业统计的基础建设,推进全市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7、协助自治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全市统计科学交流。
9、承办市委、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统计局内设5个行政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局政务;承担文秘、机要、政务信息、
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对外联系、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人事统计、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外事、考核、调查、交流、工资等工作,上报干部录用、任命等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管理局财务和财产;管理下属统计局系统事业费、专项资金和国家、地方财政拨款的固定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组织下属统计局系统财务审计工作。对局机关党组织及其成员和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受理纪检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和控告、申诉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科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业务工作;负责汇总、管理宏
观统计数据,整理、编辑、提供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并提供咨询和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逐布开展对全市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流量和资产负债的核算;负责编制经济循环帐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负责研究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统计指标,对市(中、区)直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审核本市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3、社会统计科(农牧业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和科技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
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综合整理与提供全市发展、科技专进步统计数据;负责社会发展目标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工作。拟订全市人口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综合整理人口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农产品生产价格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生产消费统计监测;综合收集和整理县(区)基本情况、乡(镇)基本情况、村(居)基本情况、农牧业自然灾害情况等统计数据。拟定全市农业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综合整理农林牧渔业发展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专业统计科
负责全市能源统计、工业交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批发零售、食宿和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工作;负责统计全市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单位能源消费;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各部门数据综合汇总、审核、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评价,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能源统计调查任务;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能源核算和编制能源平衡表,对全市及各县(区)GDP能耗数据进行质量控制、评估认定和发布,对重点能耗企业进行能耗统计跟踪监测。
5、计算中心
为市统计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济来源为全额拨
款。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统计数据及经济信息,建立统计数据库,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实施全市统计现代化建设、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网络;制定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并进行全市统计资料和种类普查数据的计算机处理;推进全市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执法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负责查处本
行政区域内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意见,并移送相关任免、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进行处理;组织各专业、行业、部门,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协助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抽查工作;贯彻国家、地方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展各项统计执法监督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社会经济调查队
全面承担和组织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和价格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上报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和价格统计数据;开展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向本地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调查资料的信息;负责对记账员、补助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抽样调查网点的管理;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依法统计,不断提高调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把全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建设成为一支精干高效,机动灵活的统计调查队伍。
第二部分
山南市统计局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数1104.89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4.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万元、医疗卫生5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33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我局2022预算1155.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51.06万元为上年结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上年结转51.06万元,占总收入的4.41%)。
2、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15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57万元,占83.7%;项目支出188.38万元,占16.3%;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5.9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04.89万元、上年结转51.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33万元,无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情况。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5.9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2.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数据中心土建项目资金因项目未完工结转了50.52万元;二是结转了职工食堂新建项目尾款0.54万元;三是2022年增加了内部编制3人(2021年8月公开遴选录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6.65万元,占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56.86万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65.33万元,占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46.6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1.13万元,增长6.9%,主要是增加了上年结转资金51.06万元及人员编制新增3人的增资部分。其中: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896.13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11.91万元,增长了2.74%,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编制新增了3人,增加了正常增资部分。
(2)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2年专项普查活动预算为10万元(加在统计业务及统计年鉴制作经费中)与上一年减少15万元下降了60%下降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除数据开发工作外其余工作已收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87.11万元全部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2021年增加16.55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编制增加;二是由于养老保险缴存基数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6.8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了7.72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编制增加;二是由于医疗保险缴存基数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5.3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64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编制增加;二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长。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7.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6.13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 %,主要原因是2022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了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与上一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用本年1.13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费用预算为15万元,比上一年减少了0.5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2022年无大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与一年相同,故公务车辆购置数为0辆,车辆保有量为3辆,其中1辆从市财政局调拨,均在编制内。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上一年相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03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0.25%。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我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经费,与2021年相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均属编内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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