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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20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授权和批准20231120日至121日,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第3统计督察组对山南市统计局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4530日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山南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紧扣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13条反馈意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把落实督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县(区、市)统计局局长和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形成上下齐心、协调联动的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山南市统计局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先后召开2次局党组(扩大)会、2次推进会、实地督导10余次、定期分析研判,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全力以赴推动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紧盯督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健全工作机制贯穿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与巡察办贯通监督机制1个、统计数据管理规定1个、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9、废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1个,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截至目前,《山南市统计局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33条措施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要求方面

1.关于“传达学习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24年统计调查制度》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自治区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通过召开督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局党组(扩大)会、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累计召开4次学习会、3次知识测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次。并结合统计职能职责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围绕六大纪律开展研讨交流8次,切实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2.关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缺乏有力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基层统计“六有六化”,完善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数据核查、制度建设等,不断促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借助机构改革之势,以遴选、调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充实基层统计人员16名,有效解决基层统计人员力量薄弱问题。围绕基层统计人员稳定性差问题,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加强督导检查5次,确保了基层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各县(区、市)统计局21名负责同志任免职均征求了市统计局党组意见。聚焦基层统计人员、项目单位和“四上”企业“需要什么”,充分征求需求意向,围绕劳动工资统计、服务业统计,GDP核算和统计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工业和贸易统计,农牧业统计,统计云名录库系统基本操作等重点内容,邀请自治区统计局业务骨干专题授课,结合年定报、统计综合业务培训、入企走访、数据核查、实地督导等方式,创新载体,优化培训方式,讲清楚统计制度方法、指标含义、法律法规等,自督察以来,通过“一对一、一对多、请进来、走出去”等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

3.关于“推动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力度仍然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考试,组织区市两级考前辅导2次,山南市统计系统1名人员顺利通过资格考试,弥补了全市执法人员不足短板完善和优化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将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纳入骨干库,统筹开展全市统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市无执法“空白县”。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执法,抽选9家“四上”企业,已全部完成现场执法,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第139条内容以及《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藏统字〔202440),对照《山南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规定》(山党办发〔202113号),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与市纪委、巡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山南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市委巡察办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山南市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办法》等配合机制,实行联动监督。

4.关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先后组织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考试巡考、全国“五经普”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自治区执法业务培训、自治区统计督察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往年统计执法资料复盘,指导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依规、程序规范。

5.关于“源头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核查通知》要求,督促县(区、市)加强乡镇填报数据核查,确保数出有据、标准统一,符合逻辑。统计系统结合业务指导、实地督查、“五经普”事后质量抽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先后开展督导检查40余次。围绕规范管理乡镇(街道)统计资料和统计台账,深入乡镇(街道)、企业、个体户等调查对象,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审核等工作,加强数据核查与指标解释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严格执行《山南市关于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履行统计数据收集、汇总和审核职责,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照《山南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规定》(山党办发〔202113号),9个未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县(区、市)已建立相关责任制,实现责任制建立全覆盖。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6.关于“数据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业务科室加强各专业数据审核力度,坚持实地核查和线上核查相结合,全链条执行数据上报期间“即录即审即验”,对发现有逻辑错误和异常值等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四上”企业直报率达100%2024年以来组织对233家“四上”企业、8家劳动工资、3家行业事业单位、2家规模以下服务业检查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每月各专业报表验收率为100%。各县(区、市)统计局核查“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劳动工资120次,核查“四下”企业119次。

7.关于“与部门沟通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有效衔接,研究统计、农业农村、调查队等协作办法,建立《山南市农业农村局 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南调查队常态化联络协调机制备忘录》。及时将下算数据提供市委、市政府及相关经济部门,先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数据服务、统计咨询意见46次,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交流座谈会5次,对外提供数据27次,处理网民留言6次。完成统计云名录库系统上半年审核改错等相关工作,加强企业升规纳统申报平台操作工作,指导县(区、市)完成名录库信息更新维护,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56个,建筑企业13家、规模以上服务企业4家、限额以上贸易单位8家。

8.关于“统计培训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大力争取援藏省市培训机会,坚持培训名额向基层倾斜、一线倾斜,先后选派6批次、14名统计人员参加区外业务培训。聚焦基层统计人员业务不熟练、基础薄弱等问题,先后邀请自治区统计局相关处室开展业务培训1次、“五经普”正式登记暨年定报培训1次、全市统计系统综合业务培训1次,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紧紧抓住安徽省统计系统调研指导山南的有利契机,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促进统计系统业务提升。邀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以“低空经济趋势和方向”为主题,贯穿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规定,召开市政府党组第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暨“高质量发展讲坛”2024年第4期专题讲座,各级各部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

9.关于“统计数据发布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制定了山南市统计局统计调查数据资料提供和发布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数据发布程序,明确数据发布相关要求,做好统计数据对外发布各项工作,及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及时在门户网补充和更新发布2023年、2024年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等信息135条。

()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方面

10.关于“推动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各县(区、市)、各部门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党组)会议、“三会一课等载体作用,全面深入学习《汇编》精神,深刻认识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重要组成部分的重大意义。市统计局再次严格对照2022103日以山委办〔202232号文件印发的《整改方案》涉及的4个方面10项问题,逐项对照、复盘自查,结合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销号落实、见底清零。结合入企走访、数据核查、督导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依法解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相应条款,持续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

11.关于“推动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商务局已撤销“山南市市场监测数据分析平台”。加强统计工作分析研究,邀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师、法律顾问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进一步深化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的认识,严守统计法规和工作要求。联合行业部门入企、访企契机,现场办公、广泛宣传,凝聚法治共识。

(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方面

12.关于“宣传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对照《普查条例《山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过“五经普”正式登记暨年定报培训、推进会等,借助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小礼品等,先后召开多次普查业务培训会和推进会,在大型商场、广场等播放五经普宣传视频,张贴海报(含高立柱广告)1800余张、悬挂横幅30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65万条、发放小礼品2000余份,社会公众对经济普查的认识不断深化。结合督导检查普查业务工作和数据质量抽查等时机,嵌入宣传普查相关知识,推动调查对象认识、支持、配合普查工作。

13.关于“入户登记有遗漏,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围绕普查填报说明、普查技巧及注意事项等,先后组织举办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业务、单位清查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投入产出调查、数据采集系统等培训,3000余人次参训,不断提高普查员实操能力。认真执行“日监测、周通报、月调度”机制,每日跟踪进展情况,每周对普查登记进度进行通报,每月召开全市五经普工作推进会议,印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级普查机构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各项工作。统筹“两员”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地毯式开展普查登记,确保入户登记不重不漏。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担当发力做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全市统计系统将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进一步深化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推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坚持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统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和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总体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要求,认真开展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跟国家和自治区统计改革步伐,积极探索,坚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持续深化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继续加强企业和项目入库纳统、联网直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和GDP核算等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以实干实效实绩助推山南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履行防惩统计造假政治责任,构建防惩统计造假的制度防线,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能力和统计公信力。强化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努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巩固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压紧压实各县(区、市)、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拓展督察整改成果。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统一,对已整改完成的,切实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保持定力、持续跟踪问效;对共性问题、深层次矛盾,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山南市统计局;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泽当街道三湘大道1号;邮编:856000;电话:0893-7821537;电子邮箱:sntjj_zf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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